网站首页保险资讯保险指数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案例分析理财资讯考试服务网上学校专家论点风险管理保险词典资料中心保险论坛
动态热点论点专题产品评价法律,法规司法解析国外法律国际惯例论坛
  首页 > 保险资讯 > 动态 > 正文
保险资讯  

重疾险定义出炉 新老保单对接难题待解

2007/6/1 作者: 张培娟 来源: 北京商报

 

曾在寿险市场掀起巨大风波的重疾险终于有了标准定义。记者昨日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下发到各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经会签并将于今年8月开始正式实施。

新重疾险实施在即,消费者最关注的莫过于新老保单如何对接的问题——新定义下,老保单或将通过升级来解决保障不全的问题。

重疾险进入 “大一统”时代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1986年以后,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

据了解,目前的重疾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经常以承保的疾病数量多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性:有的24种、有的28种、有的30种,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而且,“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有很大的差别,在临床医学上被确诊为在保险理赔范围的疾病往往需要附加很多条件才能达到“保险医学”理赔的标准,重大疾病险“保死不保病”的说法也是由此而起。

此次出台的《规范》使五花八门的重疾险定义有了统一标准。其中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1] [2] [3] [4] 

相关内容:
 
与保险一网对话   客服电话:010-69408842  网站信箱:WangMX@atop.tv
保险一网介绍人才招聘版权声明广告服务使用条款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精算研究院   技术支持:北京元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