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率先推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
2007/6/1 作者:
刘鲁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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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
旅行社责任保险以前是由各旅行社自行选择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试点开始后,该险种由人保财险统保。
旅行社向保险公司多缴纳10%—20%的附加费,即可增加旅行延误损失保险、旅行取消损失保险以及无过失责任特别规定等附加险。
旅行社分散投保、保险公司各自为政,进而影响偿付能力的旅游保险市场现状在成都将成为历史。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成都率先推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统保。
试点
最佳旅游城市带头统保
据了解,出于游客旅游保障考虑,国家旅游局在2002年就出台了规定,要求“旅行社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加之自身出于风险的考虑,旅行社也都投保了责任险或为游客投保了意外险。然而,由于各家保险公司都有类似的险种,出于竞争因素,在保费上竞相杀价,市场局面混乱,从而导致偿付能力降低、游客遭遇事故后的权益得不到切实维护。
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家旅游局的重视,并在前不久专门为此重新下发文件,在必须投保的要求基础上,提出统保的规定。而首批推行统保的城市,就是在成都、杭州、大连三大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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