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全市范围内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007/6/1 作者:
张武明 来源:
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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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为充分利用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辅助消防管理功能,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
以前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后,这些场所的经营单位往往无力承担对火灾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最后只能由政府对伤亡人员实施灾后救助及经济赔偿。火灾公众责任险是公众责任险的子险种,市民在旅馆住宿、商场购物或者电影院消费时,因为这些场所的责任引发火灾,并造成市民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将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据了解,今年内,南昌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将联合引导和督促宾馆、酒店、商场等服务性的社会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经营者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从而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纳入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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