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暴利? 保险公司喊冤
2007/6/1 作者:
网站编辑 来源:
江南时报 |
|
| |
|
自去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一直备受争议。近来质疑交强险未按“不盈不亏”原则厘定费率,已成暴利险之说愈演愈烈。对此,江苏各产险公司相关人士均表示不能认同该暴利说,“保险公司其实很无辜。”
争论焦点:
暴利=保费收入218亿-赔付140亿
据了解,交强险暴利缘起于保监会公布的有关数据: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而这段时间,保险公司赔付不过130亿元,再加上直接财产损失7.8亿,几乎才到保监会公布的218.78亿元一半。据此数据,有关人士得出交强险存在暴利这一结论。与此同时,众多车主也纷纷表示,费率提高了,保险的金额下降了,“以前车险保费一年才1200元,现在仅交强险保费就1050元,保额却只有6万元。”
保险公司:
还没到盘点的时候
对于交强险的暴利之说,车险业内人士表示,交强险实施还未到一年,似乎还不到盘点的时候。在江苏车险市场上占有半壁江山的太平洋产险江苏分公司承保科经理陈剑告诉记者:“交强险的保险期限是一年,抛开今年投保的不说,对于那些去年年末的投保人来说,还有很长的保险期限。这部分投保人的承保风险都没算进去,怎么能算是客观呢?”同时,该负责人强调,把交强险与第三者险放在一起比较,“有些不合适”。两者适用的法律环境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而传统的第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赔偿原则。以追尾事故为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商业车险中,后车负全责的情况下,后车将承担全部赔偿;而在交强险中,则是前车赔偿后车损失,后车赔偿前车损失。”同时,记者了解到,在交强险中有一部分保费是直接放入道路救助基金,具体比例由有关部门划定。“当众人在说交强险暴利的时候,这部分救助金是不是被遗忘了呢?”该人士强调。 |
|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