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保险资讯保险指数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案例分析理财资讯考试服务网上学校专家论点风险管理保险词典资料中心保险论坛
动态热点论点专题产品评价法律,法规司法解析国外法律国际惯例论坛
  首页 > 保险资讯 > 动态 > 正文
保险资讯  

北京:对养老保险缴费有争议可投诉

2007/6/1 作者: 张军 来源: 北京日报

 

参保职工与单位就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产生争议的,参保职工应于2007年10月15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举报。这是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日前,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核对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公告》,公告中要求,今年5月31日前,参保单位应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2006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参保单位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将对账单发到本单位职工手中,以便职工核对;对于参保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误的,参保单位应于今年9月30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参保职工与单位就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产生争议的,参保职工应于2007年10月15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市政府183号令,本市启动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改革。改革后养老保险与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今后工作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就退休的,将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相关内容:
 
与保险一网对话   客服电话:010-69408842  网站信箱:WangMX@atop.tv
保险一网介绍人才招聘版权声明广告服务使用条款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精算研究院   技术支持:北京元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