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规范引发市场三大变化
2007/6/1 作者:
李雪艳 来源:
中国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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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已十多天了,重疾险再次成为市场上热议的话题。只是这一次大家关注的焦点已不再是“重疾险是不是保死不保生”,而是各保险公司在重疾险新老产品的交替和理赔方面将有怎样的举措、今后重疾险价格是否会上涨,以及出现理赔纠纷时找哪个机构解决等。
保险公司积极响应
《规范》规定,保险行业于4月3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据了解,目前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重疾险种共有199个,承保的病种从十几个到40个不等。按照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在8月1日之前完成重疾险的统一规范。
自《规范》发布后,保险公司纷纷积极响应。4月4日,信诚人寿率先宣布推出其新型健康险产品——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公司原来的老客户自动升级为执行《规范》出台后的标准保单,但保费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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