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交强险费率缘何被质疑?
2007/6/1 作者:
张春生 来源:
中国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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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又成热点。
有报道称,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这一时期,保险公司针对交强险的赔付将近140亿元。还有媒体报道了一些地区的保费收入和赔付情况,如某地区去年下半年共收取交强险保费1.2亿元,赔付却只有500多万元。于是,交强险被质疑为高保费低赔付,甚至被有些人称为“暴利”。
记得去年交强险费率一公布,就有异议,认为和原有的商业三者险相比,保额下降,保费增长,费率高估。当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此作出过解释,交强险作为我国第一个以“国务院令”颁布执行的法定强制险,其费率制定不同于普通的商业险产品,必须考虑中国国情,现有的商业三者险数据、费率、理赔情况只能作为参考,因为承保面扩大、保险责任增多,尤其施行无责赔付,可能导致风险加大。
同时,该负责人也反复强调,交强险是公益性险种,保险公司在销售、管理、赔付过程中只承担“代办”角色,保监会在审核条款和费率的过程中,会考虑公司的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各类附加费用,但不包含利润因素,会本着“不盈不亏”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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