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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规范实施 各保险公司应对措施一览

2007/6/1 作者: 网站编辑 来源: 上海金融报

 

新华保险对于2007年8月1日以前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当被保险人在2007年4月3日以后发生保险事故时,客户既可以按照原保单所述疾病定义申请理赔,也可以按照出险病种在《使用规范》中对应的标准定义进行理赔。

泰康人寿即日起,在原合同约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内申请理赔时,只要符合原合同重大疾病定义或新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之一的,即可获得赔付。该公司新标准定义下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将于近期推出。平安保险理赔原则为“有利于客户原则”,即理赔时根据对客户有利的原则,选择适用老重疾定义或标准定义,处理老客户持有的重疾产品保单。

信诚人寿行业新标准出台前购买的信诚各种重疾产品的客户已实行免费升级。另外还推出新型健康险产品———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

中意人寿(一)若重大疾病保险承担的任何一个疾病的保险责任较大或范围较广,将按照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二)如果重大疾病保险承担的任何一个疾病的保险责任较小或范围较窄,将按照《规范》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

合众人寿原重大疾病条款疾病定义及赔付条件比《使用规范》严格的,按《使用规范》处理;原条款疾病定义及赔付条件比《使用规范》宽松的,按原条款处理;对公司已上市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没有列出而《使用规范》列明的重大疾病,则不予赔付。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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