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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死不保生”变脸 重疾险新定义考验险商

2007/6/1 作者: 胡金华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随着本月初重疾险标准定义的出台,记者了解到,沪上各大寿险公司开始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在健康险赔付方面作出新的承诺,新承诺使原来健康险产品“保死不保生”成为历史。

据了解,泰康人寿在新老重疾险理赔衔接上的具体原则是,在原合同约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内申请理赔时,只要符合原合同重大疾病定义或新的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之一,即可获得赔付。该公司已通过95522电话中心向客户解答关于重疾险理赔的相关问题,同时13万营销人员也会向客户做出答疑解释。据透露,该公司新标准定义下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将于近期推出。

信诚人寿副总经理朱加麟表示,该公司新重疾产品“及时予”的独创特色体现在当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保险公司可提供“及时援助”,给予客户部分赔付以解燃眉之急,改变了以往保险产品“只保死不保生”的不合理现象。

另外,太平洋安泰人寿通过对以往重疾险案例的重新审核,对其中属于新定义下可赔付的案件,均将作出“追溯理赔”。太平洋安泰表示,事故日期在2005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两年内的有效保单,只要客户能提供完整资料,仍将选择新老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标准进行审核。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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