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产品听证 保险将更“保险”
2007/6/11 作者:
刘秀德 来源:
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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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日前就《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由保监会认定的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新开发的人身保险产品和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产品必须报保监会审批。此外,对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保监会可以组织听证。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促使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产品的管理,并使普通消费者参与到保险产品的开发过程中来,可以起到“过滤”作用,将那些有可能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产品在其进入市场之前“过滤”掉,使保险产品更“保险”。
价格和条款是听证重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将可以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组织听证,针对的保险产品主要是目前各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这是保险行业首次将听证会制度纳入到产品的审批流程中。
此前,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多次明确指出,保险必须要紧紧围绕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自身服务的定位和切入点。国泰人寿精算负责人齐美祝表示:“实施听证会制度,可以在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一个联系机制,可以使普通消费者参与到保险产品的制定中,有助于保险公司真正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使保险业紧紧把握住民生的热点和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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