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关于济南遥墙机场项目贷款协定(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2007/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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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借方)与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订贷款协定。
鉴于借方已要求基金会提供一笔贷款,资助在本协议表2中有所详述的济南遥墙机场项目,该项目由山东省政府(以下简称政府)与济南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合作组建的项目执行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负责监督实施;
鉴于项目竣工后将交由山东民航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进行经营管理;
鉴于借方已经批准该项目的实施,从而正式确认该项目在借方的现行发展预算中有权优先得到资金;
鉴于借方已保证筹措本贷款以外该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一切当地货币和外汇款额;
鉴于基金会的宗旨在于援助阿拉伯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经济,并向这些国家提供实施发展项目及计划所必需的贷款;
鉴于基金会确信本项目在借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效益;
鉴于基金会根据以上各点,业经同意按照本协定所列明的条款向借方提供一笔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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