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会责任保险(险种说明)
2007/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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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一网专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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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保险人或其雇请人员在展览场所进行展出工作、装卸展品、运转机器以及疏忽行为所引起的下列各项责任,而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1. 对于所租用展览场所的建筑物、各种固定设备及地面、地基的损失;
2. 由于雇请中国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3. 由于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对于下列各项,本公司概不负责:
1. 对于展品和设备的损失;
2. 被保险人或其雇请人员的故意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财物损失和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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