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被盗没撬痕 保险公司就不赔?
2007/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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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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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倪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可家里财物被盗,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小偷并没有采取撬锁的方式行窃,而是翻窗入室盗窃,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不应赔付。
遗憾!家中失窃保险不赔
据倪介绍,今年3月他购买了法国安盟保险成都分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总共交纳了342元保费,其中附加盗窃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今年11月7日和9日凌晨,他家先后两次被盗,丢失诺基亚、西门子、中兴手机各一部。报案后,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人员都到现场进行了查勘。
11月14日,倪先生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理赔决定通知书》:“经过仔细的审核,我们认为您本次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我们遗憾地通知你,我公司对本次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由于《理赔决定通知书》上没有说明拒赔原因,倪先生就向安盟保险成都分公司电话咨询,对方的解释是:根据家庭保险的条款,财产损失必须有房屋被撬锁的痕迹,而失窃现场不具备这一点。
依据:保险条款约定“撬锁”
昨日,记者在《家庭财产附加盗窃保险》条款上看到,“保险责任”有一项这样的表述:发生在被保险的房屋的撬锁、偷制钥匙的行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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