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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法律空白:撞死人保险公司拒赔

2007/4/19 作者: 网站编辑 来源: 国际金融报

 

 频繁来往于上海和浙江两地的车主秦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本月初,从事服装销售生意的他,在开车前往浙江进货的途中撞死了横穿马路的一名男子。然而,保险公司却以“被撞死者是无人认领的无名氏”为由,拒绝给予秦先生理赔。

秦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自己明明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且合同中未注明第三者是无名尸而保险人可以免责。”为此,秦先生希望讨个说法。

撞到流浪汉

秦先生在电话里回忆了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景。“那天,我晚上6点从上海发车前往浙江,由于天色渐暗,加上正在下雨,因此,当一名男子突然横穿马路时,我并没有及时踩住刹车,一下子撞到了他。”

秦先生说,后来他把这名男子送进了医院,但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这名男子蓬头垢面,衣服十分破烂,看样子像是一名流浪汉。”

秦先生随即向当地交警大队报案,交警大队经过现场调查后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秦先生和死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另外,为了弄清这名男子的身份,当地公安局查询了当地的户籍档案,并没有查到死者的身份。随后,公安局又在当地媒体上发布了“认尸启事”,但两个月过后,仍然没有人来认领尸体。公安机关因此推断,这名男子有可能是一个流浪汉,并非当地居民。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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