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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台湾地区车友的索赔经验

2007/4/19 作者: 网站编辑 来源: 新闻晚报

 

最近我国台湾地区有保险服务公司提醒有车族,一旦发生背后车追尾,一定要说是被推撞,而不能说成是追撞。追撞的话,我的车速是零,被后面违章的车辆撞上,如果被撞之后我的车再撞上前车,那么违章车不但要赔我后部被撞的损失,也要赔我前部撞坏的损失,以及前车的损失。

一些台湾地区车友这样交流索赔经验:

我以前就有看过相关的报道,所以有次被撞,就在笔录上就特别注明速度是零,遭后车撞上后再撞到前车,也就是被推撞。所以自己完全没有责任,后车需完全赔偿我及前车的损失,我的车修了13万台币,就说是推撞,我的车后部和前部的损失都获得了理赔,否则就亏大了。

还有位车友讲:一次他发生车祸,是在高速公路上被后方车辆撞上,结果损失惨重!他在警方做笔录时,说成是被后方车辆追撞。但是保险公司只理赔后面被撞的部分并不理赔前面部分,因为保险公司说既然是追撞,就表示你也没有踩煞车,所以车前部的损失不理赔!

那么追撞和推撞有什么本质区别呢?推撞系指本车已煞住车,处于停止状态,而被尾随车辆“推撞”进而本车再撞及到前车。按台湾地区的保险规则,推撞的理赔方式为:不论是本车的车头或车尾,以及前车的车头或车尾的损失皆由后车负责赔偿。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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