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左践:董责险有助提高创造力和积极性
2007/4/19 作者:
孙玉 李沫 来源:
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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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险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成果,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功能和广泛的社会公益性,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
“近年来,随着各国法律和监管措施的不断完善,面临的法律和责任风险也不断加强,责任险有助于解决高管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解除后顾之忧。它有三个方面的作用,有利于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安心于工作,有利于阻却恶意股东的攻击性诉讼,减轻应诉压力,有利于鼓励合格的人士接受高管职位,特别是法律和公司章程不允许公司代偿其第三者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时,这个险对其意义就更加明显。”
“对上市公司而言,通过董监事责任险,既可防范和化解将责任风险,又可吸引和留住高管人才,也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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