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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厘定车险条款新标准

2007/4/19 作者: 孙轲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4月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将正式启用。

中国保监会消息称,新版行业基本条款仍然分为A、B、C三套,不同的是,在原有涵盖车辆损失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基础上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6个险种。

 一大型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总经理称,2006年7月1日以来的三套商业车险产品主要延用了人保、平安和太平洋三大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在责任和费率上稍有差别,其他财产保险公司可自主选择采用哪一套产品。

新增加到基本条款里的6个险种以往必须在购买了两个主险条款后才可作为附加险购买,调整后,今后客户可在8个险种中根据需要选择一个或几个。

"但这些险种基本属于目前各公司车险部门销售的主要产品,监管层无疑是希望以车险产品的标准化来减少车险市场的价格战,改变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局面。"他续称。

另一财产保险业资深人士则把监管部门的此次动作视为一种"回归"。

该人士回顾称,"2003年以前,我国的车险实行统颁条款,各家公司都采用统一的条款和费率, 2003年1月1日起监管部门进行了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各公司自主开发个性化产品,但必须到保监会备案。实际上,即将执行的新的基本条款是将'一统'改变为可供选择的三个选项。"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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