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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重疾险:“扯皮”仍难避免

2007/10/31 作者: 蒋佳元 来源: 羊城晚报

 

有关重大疾病的定义新规推出后,“保死不保生”的风波或成历史,但还不能让人放心……

重疾险作为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后为患者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的救命险,自1995年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以来就一直颇受关注,但去年始发于深圳的一场“保死不保生”的官司更让该产品家喻户晓,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引发持续的争议。最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于今年4月共同推出了我国首个《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重疾险进行规范。该“规范”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的各大保险公司也都停止销售旧款重疾险产品,并推出了许多新版的重疾险产品。一个月来,新版重疾险产品价格是否上涨?新定义是否彻底解决了“保死不保生”的争议?记者特进行了相关调查采访。

疾病种类大增保费并未大涨

记者采访了深圳各大寿险公司发现,目前深圳有超过40种新版重疾险产品在售,虽然相对旧重疾险而言,这些新重疾险产品纷纷增加了疾病种类,但保费并未像之前预期的那样普遍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其中有不少公司对旧版重疾险进行了调整,大幅增加了疾病种类,但却维持保费不变。如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之前推出的一款“康恒重疾险”,根据《规范》修订了条款,增加了疾病种类,保费不变;太平洋安泰人寿则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对三款个险产品作出升级。其中,附加“家庭支柱”和附加“美丽人生”重大疾病从原有的21种重大疾病,升级为27种(行业规范要求的25种+公司特别定义的2种重疾),且升级后的重大疾病种类覆盖了原有的21种;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将原有的26种重大疾病改为27种。其中第1种至第19种采用规范要求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定义,第20种至第27种为公司自行增加的8种重大疾病;新版27种重大疾病种类同样覆盖了原有的26种。升级后,重大疾病的定义完全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订的标准,并额外扩大了可保疾病的范围,但个险重疾产品的价格仍维持不变。

( 责任编辑: 网站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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