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更低保障更充分 新型投连险下月亮相
2007/10/31 作者:
王原 来源:
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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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后,新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将全面亮相,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产品不得销售。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新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对2003年《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进行了修订,相对于原规定,新精算规定下调了费用收取上限,提高了产品透明度,强调了保险保障功能,提高了责任准备金评估的要求等。新精算规定的颁布是中国保监会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范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寿险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寿险市场的发展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新版投资险风险保障更充分
根据新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第二部分、风险保额”规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此处年金保险是指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投资连结保险。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对比的是,2003年的老规定中只限定风险保障不得低于零。
“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购买新型的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将更加保险,在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将有明显的提高。”理财人士分析说,“毕竟,保险的功能和纯粹的理财产品是不同的,尤其是投资险,它的目的不仅是理财,还需要具有保障的功能,否则它的存在就和理财产品混淆,本身的特色保障功能被淡化,而不具备市场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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