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满期给付到2008年 投保人走还是留
2007/10/31 作者:
高和平 来源:
华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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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张先生也可以选择为自己和妻子投保,更好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减轻子女负担。
案例二
13万元保费的投保计划
33岁的张女士,为5岁的儿子投保保额5万元的生命金尊终身寿险(分红型),一次认购,20年交清,每年交纳保费6925元,共交纳138500元。张女士的这份爱心将一直伴随儿子的一生:在儿子学习期间,每3年5000元的生存保险金,作为关爱教育金,可以帮助张女士的儿子完成学业;在儿子学业有成时,生存金可以作为儿子的健康储备金;张女士儿子退休之后,生命金尊的生存金给付可以让张女士的儿子养老生活更容易,而且,在张女士儿子60周岁时可以按照基本保额的2倍领取祝寿金,100周岁可按照基本保额的1倍领取祝寿金。另外,在张女士儿子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障按照所交保险费以年增长率3%单利增值,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身故保障金为3倍基本保额,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身故保障为1倍基本保额。
牟 杨
生命人寿北京分公司营销部助理经理
分红险解析
分红险的红利来源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以及其他一些利润来源。这三差均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风险控制和市场运作有关,其中利差益是红利的主要来源,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直接影响分红大小。分红险有一个特点是替代性,也就是说它和其他金融产品可以相互替代。因此,一旦投资市场转好,人们就会把钱从分红险上转入其他投资项目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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