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首年分红为何是零?
2007/10/31 作者:
蔡羽华 来源:
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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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隐形”的分红条款,会对消费者收益有什么影响呢?泰康人寿某培训师表示,分红险第一年的红利通常较低,因为现金分红是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分配的,基数小决定了首年收益不高,所以即便分红为零,对客户来说损失也不大。但是,他同时指出,由于客户数量庞大,即使在每个客户头上“省”下一元钱,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那么,某些保险公司首年零分红是否合理呢?某律师表示,《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要交续期保费才能分红,保险公司采取了合同约定的方式,从法律上看是可行的,但缴纳的保费通常会产生收益,应该分给投保人。
也有保险公司首年就有分红,如海尔纽约的丰瑞两全保险。合同规定,只要满一个保单年度,公司就会在该保单的保单周年日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红利。例如,根据2005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在 2006年7月1日公布分红分配方案,该方案适用于从2005年7月1日至 2006年6月30日投保的所有保单。
据了解,如果该保险公司首年分红为零,都不会明确写在条款上,而是用其它的话来代替。如金盛“盛世佳人”两全险中,关于周年红利的条款这样表述:“只有当投保人交清第二个保险年度的保险费后,才可领取周年红利”。该人士表示,这已经算比较“清晰”的了。新华人寿“吉利相伴”两全险的分红条款则更拗口更难理解:“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将在保单前一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所适用的分红率,增加您的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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